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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部门政策】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

来源:市信访局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2-04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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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2月25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的《信访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对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,全面规范信访工作体制机制、职责任务、处理程序、监督体系,实现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面覆盖,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,对做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。《条例》是信访工作领域的基础性骨干法规,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。为做好全市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,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,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,坚持人民至上,践行为民解难、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,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。加强组织领导、把握重点环节、强化督导检查,确保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出成果、见实效,不断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开创新局面。

二、总体要求

《条例》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。要尽快把《条例》列入各级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、列入各级干部学法用法计划、列入各级党校(行政学院)教学培训,列入全市信访工作考核内容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,完善相关制度,制定配套措施,切实把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要求落到实处。

三、活动时间

2022年4月中旬至6月底,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。

(一)准备部署阶段(4月中旬—4月底)

成立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领导小组,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活动通知,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,明确分管负责同志,结合自身形势任务,健全完善相关组织,制定落实方案,全面动员部署,为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前期准备。

(二)学习宣传阶段(5月初—6月中旬)

按照上级要求,5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“贯彻信访工作新《条例》,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”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,由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,召开新闻发布会,举办“干部大讲堂”,开展集中学习培训,协调市内主要新闻媒体,围绕《条例》宣传月重点活动开展宣传报道。各级各部门也要积极开拓思路、创新手段,采取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,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。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,要及时总结提炼,并向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推荐。

(三)总结提升阶段(6月中旬—6月底)

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,推动学习宣传制度化、常态化。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成立督导组,开展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实地督导,对工作推动不力的通报批评。

四、工作重点

(一)强化宣传引导。各级各部门开设《条例》学习宣传专栏,剖析典型案例,提升宣传实效;积极推进《条例》普法宣传制度化、常态化,广泛开展宣讲,推动《条例》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单位,提高群众知晓率,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,自觉维护良好信访秩序。

(二)组织学习培训。按照“分级负责、分级培训”的原则,将《条例》作为各级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,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,列为全年“干部大讲堂”、初任培训、任职培训、在职在岗人员定期学习培训的必训内容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研讨活动。依托市委党校,组织县市区党委政府、市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信访干部举办学习培训班,邀请上级信访部门领导、市委党校教授,采取多种形式,开展专题学习培训。

(三)选树工作典型。结合全市首届“最美信访干部”评选,大力选树一批在信访工作中爱岗敬业、敢于担当、作风优良、争创一流的先进典型,全面激发全市信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
(四)制定配套措施。根据国务院工作要求,及时清理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文件,做好顺畅衔接、平稳过渡,确保工作的连续性。要把信访事项办理、督查督办工作作为学习宣传《条例》的有效载体和手段,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。要做好舆情监测,密切关注社会信息,及时回应群众关切,为《条例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。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,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。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、本部门党委(党组)专题汇报,积极推动落实,切实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。根据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集中部署,全市上下一体推进,努力形成学习宣传落实的浓厚氛围,确保取得实效。

(二)抓好督促指导。各级各部门要对组织学习培训、开展宣传教育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等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,补齐短板、持续用力。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列为年度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,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,以过硬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要求落实到位。

(三)形成工作合力。各县市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信访部门要牢记职责使命,主动担当作为,严格执行规定,履行工作职责,及时反映群众呼声,着力化解突出问题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,以工作实效促进《条例》落实。要主动沟通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单位,协商落实《条例》相关规定,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。各级党政机关以及群团组织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要按照统一安排,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内的贯彻执行工作。要强化问题导向,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做法,切实推动形成工作合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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